淺探:韓輪歲月號沉沒 看人物性格分析

2014年4月16日,載有476人的韓國客輪歲月號不幸沉沒,已確認262人遇難,仍有40人下落不明,當中包括有韓國檀園高中的325名學生和14名教師,他們當中僅有數十人獲救。

當中出現3位要人物:首先逃命的船長、盡責救人的船員、內疚自殺的校長。

我們從事故中選出這三位典型人物,分別代表人格結構的三個重要組成部份,分析他(她)們在此次事件當中的行為模式,了解背後有何心理因素,供欲對人性有所認識及追求個人成長學習的有興趣人士參閱。

三位代表人物在渡輪沉沒開始後,有不同的行動選擇:

[1]首先逃命(69歲船長李忠錫),

[2]盡責救人(22歲的女船員朴智英)及

[3]內疚自殺(帶隊的副校長姜敏圭)。

著名心理學大師、精神心理分析學鼻祖─佛洛伊德提出,人格的結構分成三個部份:[1]本我、[2]自我 及 [3]超我:

[1]「本我」(id)代表人類最原始的、屬滿足本能衝動的慾望及行為,如飢餓、生氣、性慾、求生打鬥及逃跑等,以追求 [欲樂] 為原則、避免痛苦為本。「本我」也是其餘兩部份人格建立的發展基礎。

事件中的船長,沒有理會整船人安危,首先乘救生艇逃命,上岸後也沒表明身分,還混入人群到醫院接受治療。在他的人格成份中,以[本我]佔最大份額。他在危急關頭,面臨最大壓力的狀態下,最先影響到他的,就是他人格的最大成份,這就是他的本質,當以求生的欲望作主導,故採取了即時逃走的行動。

[2]「自我」(ego);人格結構的以奉行 [現實] 為原則,是通過日後的學習和環境的接觸而發展起來,是意識及邏輯結構的部份。[自我] 是本我和外界環境的調節者,它既要滿足[本我]的需要,又要平衡[超我]至力執行社會規範、道德準則和法律的行為。

事件中的年輕女船員,緊守崗位,安排乘客逃生,在船艙各室四處尋找救生衣,分發給學生們穿上,協助救出 20 多名學生, 更讓出自己的救生衣予一名女學生,更面帶笑容安慰那些因恐懼而哭泣的學生。最後自己不幸殉職,是唯一未能獲救的船員。

在她的人格結構中,以[自我] 的成份最大,皆因從過往的教導或自身的成長經驗過程中,形成強的大的責任心及勇氣,能在時間緊迫及危險的情況下,[自我] 發揮了最大的影響,救人是最緊要的理念驅動下,可以不理會自己的安危,先以救人為己任。

[3]「超我」(super-ego), 人格結構中的管制者,以堅持 [完美] 為原則,屬於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份。對「本我」的原始渴望的持反對立場,而對「自我」 帶有支配性。[超我] 是典型的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的控制者,以道德教條的形式運作,維持個體的道德感、迴避禁忌,具良知或內在的道德判斷。

事件中的副校長,危難關頭,仍竭盡全力救人,至少救出了6到7名學生,在他的人格結構中,[自我]當中的責任心也佔一定的比重。然而,他在得救後,深感整個活動由自己策劃安排,客輪沉沒導致大批學生死亡或失蹤,而自己郤乃能生存,他的「超我」成份顯然甚強,完美的活動安排變成了人間當煉獄,在極度感到自責和內疚下,愧對學生、家長及公眾,[自我]未能作出有效的理性平衡,兩天後最終自殺身亡,他在遺書中還要求把骨灰撒在失事海域,大有與死難學生的亡魂共存之補償作用,並可安撫與[自我]的芧盾。

本我、自我 及 超我,我們每個人也有,當中沒有對與錯、好與壞的分別,形成個人的性格特質,乃視三者的組合比例,而最重要的是當中放進甚麼元素。

以上分析,乃根據外電的有限報導及學理的共同推論,當中可能有所偏差,故不能完全闡述3人的整體人格結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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